Which Position are you interested in?

登陆
全球办事处

Services
Ideas
Citizenship
Our Firm
Careers
 
 

高盛宣布调整2009年薪酬计划业

2009年12月10日

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度奖金将以非现金形式发放

全部可自行处理的奖金以附限制性条件股授予

“附限制性条件股”股权的限售期为五年

加强追回和回拨条款

股东将对薪酬原则及高管薪酬作咨询性投票


纽约,2009年12月10日 –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纽约证交所代码:GS)今天宣布,公司董事会已批准2009年度薪酬计划调整。调整内容包括:

• 公司管理委员会所有30名成员将以附限制性条件股的形式获得其全部可自行处理的奖金。附限制性条件股须受五年限售限制。奖金占高级管理层薪酬的绝大部分,直接与公司的整体业绩挂钩。这30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全球部门和区域主管。

• 除其它限制外,附限制性条件股于五年内亦不得出售。

• 附限制性条件股的五年持有期包括一条加强追回条款,即如果员工对风险存在重大不当分析或未能对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公司将可追回已授股份。加强追回条款旨在确保我们的员工对其决策在未来产生的影响负起责任,以提高风险控制对公司的重要性,也阐明我们的薪酬制度并不奖励过度冒险行为。

• 加强追回权是建立在现有奖金回拨制度基础之上的。该制度适用范围不仅限于员工的欺诈或渎职行为,还包括对公司造成损害的任何行为,如造成财务报表的重大更改或对公司或其任何业务单位造成重大财务损害的行为。

• 股东将于公司2010年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薪酬原则和其任命的高管的薪酬水平做出咨询性投票。

“我们今天宣布的措施体现了我们今年5月在股东大会上表明的薪酬原则。我们相信,我们的薪酬原则在业内是最强有力的,能够保证薪酬水平准确反映公司的业绩,并可激励员工,使其行为符合公众和股东的最大利益。”高盛集团首席执行官劳尔德•贝兰克梵表示:“另外,让股东对我们的薪酬原则和高管薪酬水平进行表决,可进一步加强我们与股东之间就重要薪酬问题开展对话。”

董事会和管理层相信,这些调整符合公司在今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的薪酬原则。未来,我们将继续注重改进和完善我们的薪酬机制。作为有效的薪酬制度的基础,我们的薪酬原则包括将薪酬水平与多年长期表现挂钩,薪酬须与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以及确保将薪酬激励计划作为吸引、挽留和激发人才的工具,不鼓励过分冒险。

高盛集团是一家具领导地位的全球金融机构,为世界各地不同行业的重要客户提供投资银行、证券和投资管理服务。客户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和高净值人士。公司成立于1869年,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伦敦、法兰克福、东京、香港和世界其他主要金融中心设有分支机构。

媒体联系人:
Lucas van Praag
电话:212-902-5400
于圣智
电话:8610-6627-3261

投资者联系人:
Dane Holmes
电话:212-902-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