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
(纽约. 2010年4月16日) - 高盛集团(NYSE: GS)今天表示:对于美国证监会就一宗单一交易项目对公司所作出的行动深表遗憾。与该项目有关的大量纪录显示,有关指控在法理上根本不成立,且与事实不符。
我们希望在此强调以下四大关键重点,这些重点在证监会的指控中完全付之阙如。
事件背景
2006年,Paulson & Co. 表示有意为房价下跌建立一个头寸,高盛遂设计了一个合成CDO产品,在该产品中Paulson 会因相关标的基础证券的价值下跌而获利,而交易的另一方 – IKB和 ACA Capital Management(后者为组合挑选代理),则会因该等证券的价值上升而获利。ACA 过去一直有管理CDO产品的经验,在上述交易进行前,已分别管理过26个项目。高盛在该项目中持有一个额度可观的剩余风险多头头寸。
在相关证券的组合安排上,IKB、ACA 及Paulson均有参与和提出意见;最终由ACA独立审批了90只住房抵揭证券(RMBS)。在整个交易中,ACA担任组合的证券挑选代理,并且是最大的投资者。
上述产品的发行文件包含了组合中的每一只基础按揭证券(RMBS),而每一只RMBS,亦在其发行文件中就证监会规定的各类信息作出了披露,当中包括有关发出RMBS抵揭的信托机构所持有的抵揭。
任何投资者的损失,乃整个行业总体表现欠佳所致,而非因某些证券最终被选入参考组合,亦和这些证券是如何挑选无关。
高盛并不是为了做空次级按揭市场而设计该交易产品,相反,高盛因在该项目中持有大额度多头寸而令公司亏蚀。
高盛集团是一家具领导地位的投资银行、证券和投资管理公司。我们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高净值人士等各领域的众多客户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公司成立于1869年,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伦敦、法兰克福、东京、香港和世界其他主要金融中心设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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